一、 出產過程中的查看
1、 傳動設備的查看
⑴ 電動機
a、 電動機的作業狀況,電流是否在規定值內,如忽然增大應查明原因,及時處理;
b、 查看有無轟動,不正常響聲及異氣味;
c、 查看地腳螺栓是否松動現象;
⑵ 減速器
a、 查看作業是否平穩,齒輪嚙合聲音是否正常;
b、 查看有無振蕩及漏油現象;
c、 若配備冷卻盤管、需查看冷卻作用是否杰出;
d、 停窯時,依據需求能夠打開上蓋視控門,查看齒輪有無點蝕,磨粒磨損等不良現象;
⑶ 聯軸器
a、 查看聯接螺栓有無松動,組合聯軸器的夾層板是否有不允許的變形,
b、 查看有無搖擺現象;
⑷ 傳動大、小齒輪及軸承
a、 查看齒輪傳動設備作業是否平穩,有無敲擊聲;
b、 查看大、小齒輪齒面觸摸斑駁,沿齒高不少于40% ,沿齒長不小于50%;
c、 大齒輪的徑向、軸向搖擺狀況;
d、 帶油輪的滾動是否靈活,齒面油量是否足夠,油的粘度是否合適,有無不正常冒煙現象;
e、 查看傳動軸承溫升是否正常,密封設備是否有用,有否漏油和不正?,F象;
f、 傳動設備地腳螺栓及其它聯接螺栓有無松動,是否發生振蕩或搖擺;
2、 輪帶及支撐設備的查看
⑴ 查看輪帶及墊板之間的空隙是否正常,有無反常響聲、擋塊、擋環是否有用;
⑵ 查看輪帶與托輪的觸摸狀況及其外表的磨損狀況;
⑶ 查看窯筒體竄動狀況,并及時調整托輪和控制窯筒體的上、下竄動,各對托輪推力方向共同。一般判別推力方向的方法,是調查止推圈與襯瓦端面是觸摸還是有縫隙。當推力向上時,縫隙應保持在托輪軸的下端(熱端),上端應觸摸無縫隙。若托輪止推圈是在托輪軸的內側縫隙應保持在上端(冷端),下端應觸摸無縫隙。當推力向下時,縫隙保持的方位則與上述狀況相反,判別托輪推力的巨細能夠依據止推圈與襯瓦觸摸處所構成的油膜的厚度,油膜少而薄闡明推力大,反之則小。
⑷ 查看球面瓦內冷卻水是否疏通,管路有無漏水現象;
⑸ 查看托輪軸的外表油膜是否均勻和清潔,有無呈現拉絲和溝槽。調查托輪軸承組油標的油位是否符合要求,有無漏油現象;
⑹ 查看托輪軸溫升是否正常;
⑺ 查看擋輪滾動是否靈活,有無因受力過大而引起擋輪外表發亮,起毛及軸承發熱、響聲等不正?,F象;
⑻ 查看支撐設備地腳螺栓有無松動或開裂現象;
⑼ 查看根底有無轟動和部分沉陷;
3、 窯筒體查看
⑴ 查看窯筒體外表溫度改變狀況,以防掉磚紅窯事故及提供在何處何時替換耐火磚的依據。特別提醒留意的是:窯筒體外表溫度不允許超越400℃,不然將會由于窯筒體鋼板強度和剛度的顯著下降,引起發生裂紋的危險;
⑵ 查看窯筒體對接焊縫有無裂縫;
⑶ 查看窯筒體有無嚴峻搖擺現象,窯筒體竄動是否安穩;
⑷ 燒成帶筒體若沒有淋水設備,應查看水管孔眼有無堵塞,淋水量是否足夠散布是否均勻;
4、 密封設備的查看
(1) 查看密封設備的零部件,有無嚴峻磨損或損壞,光滑部位是否完好有用,聯接螺栓有無松動和掉落;
(2) 密封元件是否完好有用,密封沖突部位是否觸摸杰出,是否完好漏風現象
二、 日常作業中保護時需事項
⑴ 傳動設備、支承設備、擋輪體系有必要常常(每小時)查看,發現有噪音、振蕩和發熱等不正常狀況時應及時處理;
⑵ 一切的光滑點的光滑是否正常,應嚴格遵循光滑準則,常常常常查看油量是否足夠;
⑶ 托輪襯瓦每小時要查看一次軸承溫度及其光滑狀況;
⑷ 依據輪帶與其墊板之間在一轉中的相對位移。來判別空隙及磨損狀況;
⑸ 留意窯筒體有規則的上下竄動狀況(每班上下竄動一次);
⑹ 留意各冷卻水是否水流疏通,以及托輪下部水槽面的高度,高度不適宜應使用水位調節器進行調整;
⑺ 留意每星期有必要和開動一次輔佐傳動,但不接離合器,以保證主電源忽然中斷時能夠順利開動。
⑻ 常常留意窯筒體溫度,燒成帶窯筒體溫度可通過紅外線掃描設備的自動記載儀來判明,燒成帶窯筒體外表溫度不得超越400℃;
⑼ 對查看中發現的問題,應依據問題性質適時地進行處理和記載;
⑽ 保護作業應與窯的操作工緊密配合,加強聯絡。查看及處理中務必留意安全,有些項目的查看處理應在停窯后進行;
三、 根底不均勻沉降的查看
回轉窯是大而重的設備。窯筒體支撐在多個獨立的窯墩根底上,根底的沉降是不可避免的。但假如沉降量過大或各窯墩呈現不均勻的下沉,將直接影響窯的直線性,使窯發生不正常彎曲變形,給窯的安全作業帶來危害。同時回轉窯的窯頭與冷卻機、窯頭罩相連,窯尾又與窯尾設備相接,窯墩與這些設備根底的不均勻下沉,將對銜接部件帶來損傷,并直接影響窯頭、窯尾的密封作用。因而對這些設備根底沉降量的查看是十分必要的。
1、 窯墩根底沉降的查看
在每個窯墩的旁邊面已設備了標高測點,并在設備設備時已對這些點的標高進行了丈量和記載,它是窯墩沉降丈量的基準。從回轉窯的設備開端,分階段的對這些點的標高改變進行調查和丈量:
⑴ 從設備設備到試作業的這段時刻內,窯墩根底或許15mm的筆直沉降,所以試作業前需對根底下沉量進行丈量,并依據丈量成果對支承設備托輪的方位進行查看,以使窯筒體中心線康復到設計方位;
⑵ 在回轉窯作業初期的6個月今后,窯墩根底還或許有大5mm的沉降,所以在這期間應常常對窯墩根底沉降進行丈量;
⑶ 在回轉窯作業6個月今后,窯墩根底還或許每年1mm的沉降,所以必要時亦對根底沉降進行丈量。
2、 根底沉降的剖析與處理
對回轉窯各窯墩的相對筆直沉降是允許的、但該設備不允許根底呈現傾斜沉降,由于設備自身對傾斜沉降很難進行處理
⑴ 當各窯墩的筆直沉降差超越3mm時,就應對相關支承設備的托輪方位進行調整,調整時應留意兩托輪中心與輪帶中心夾角應滿足60°±2°的要求。
⑶ 窯頭檔窯墩及窯尾檔窯墩與其相應的冷卻機(或窯頭罩)、窯尾設備根底的沉降差超越25mm是不允許的。假如以超越或現已對密封發生影響,則有必要對有關部件進行處理,以達到滿意停止。
3、 檢修
回轉窯在作業過程中,隨著時刻的延長零件將會磨損,然后下降設備作業可靠性,甚至影響回轉窯的產值,為此有必要借檢修機會加以康復。依據檢修作業量的巨細。分大修、中修和小修,各使用廠應依據回轉窯使用和保護狀況編制,大、中、小修方案。要點放在小修和中修。檢修作業可借停窯替換窯襯時進行,只要檢修傳動設備才允許在砌磚作業結束后進行,但也應在短期內(如8-12小時)迅速完成,對于大修則需求較長時刻,這時需替換窯的一切損耗零件,查看并調整整臺設備(例如:替換窯筒體段節;替換大齒圈,輪帶、托輪、擋輪及窯頭、窯尾密封零件等)。但有必要留意,在方案停窯前,應將一切需換零部件及工具預備完全以減少檢修時刻
4、回轉窯首要零件的檢修
回轉窯首要零件磨損到下列程度或呈現下列缺點時需求替換或修補:
① 傳動齒輪的齒厚磨損了30%或0.5模數時,或輪緣具有不可康復的損傷時需求替換。
② 窯筒體段節有裂紋或部分變形時,要進行修補或替換。
③ 輪帶發現斷面磨損了10%(這時應對其應力及剛度核算一下),或外表磨成錐形、多邊形、以及部分呈現穿通裂紋時需進行替換。
④ 當托輪厚度磨損了10%,擋輪的輪緣厚度磨去20%,或托輪外表磨成錐形、多邊形或其它異形,或托輪與擋輪的輪緣有穿通裂紋時,有必要替換或修補,替換托輪時,如軸也要換,其相應的襯瓦有必要重新配研;
⑤ 窯尾密封設備的固定沖突圈和活動沖突圈的厚度磨損了2/3時有必要進行替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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